【資料圖】
ST長方(300301.SZ)公告稱,公司已就行政處罰決定所涉事項對相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重述,且自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已滿十二個月,撤銷部分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申請已獲深交所審核同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公司股票仍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仍為“ST長方”,日漲跌幅限制仍為20%。
標簽: ST長方 警示 風險 公司 行政處罰 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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