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普醫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獨董意見
廣州邁普再生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
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廣州邁普再生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
董事,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
規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規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
四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2022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擬定的 2022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
規定,綜合考慮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結構、盈利水平及財務狀況,與公司經營業績
及經營規模相匹配;充分考慮了廣大投資者的合理訴求,有利于全體股東分享公
司發展的經營成果,增強股東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不存在損
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2022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2022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運作的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
股東利益的行為,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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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了較為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得
到有效執行。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三、《關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貼方案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本次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貼方案是根據公司實際
情況確定,結合目前市場水平確定的,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基于
審慎性原則,全體董事將在審議該議案的董事會上回避表決,該事項的審議程序
和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
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該薪酬方案并同意將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
審議。
四、《關于 2023 年度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 2023 年度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是依據公司所處行業并結
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執行,并且,關聯董事已
在審議該議案時回避表決,表決程序符合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
的情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該薪酬方案。
五、《關于公司續聘 2023 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續聘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證券法》等相關
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人員具有為上市公司提供審
計工作服務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遵循《中國注
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相關規定,勤勉盡責,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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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公允合理地發表了審計意見,高效完成公司各項審計工作。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續聘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3 年
度的審計機構,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關于修訂<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制度>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
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對《會
計政策與會計估計制度》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和完善。本次修訂能夠更加客觀公
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為投資者提供更可靠、更準確的會計信息。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修訂《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制度》。
七、對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獨
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 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
求》等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對公司 2022 年年度公司控股股
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查,并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累計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
方違規占用公司資金等情況。
保事項,也沒有之前發生但延續到報告期的其他對外擔保事項。公司無逾期的對
外擔保事項,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以及因擔保而產生損失的情況。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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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顏光美、盧馨、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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